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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只狗与一个人(略严肃?)

第(2/2)节
大笑,挑衅地看杜隽,杜隽深觉幼稚。

    四人呼吸着异域空气,闲谈了半日,就回了别墅。

    这个别墅是段淳的,不过基本没住过,只做投资,因为杜隽说找个国外小岛,所以才收拾了一下,杜隽初进的感觉就是,“壕。”

    然后拍了拍段淳的手臂,取笑道,“抱大腿啊。”

    段淳的回答是,跪下来,舔了舔杜隽的手指。

    杜隽不会要求奴隶把财产移交,相反,当初在论坛上看到有这幺一种要求时,深感荒谬,这真不是骗子吗?现在骗子的欺骗成本已经这幺低了?

    当然,遮羞布是为了让奴隶全身心地归于主人,主人哪会骗人呢?主人人品哪有的说?交给他!交给他!整个一邪教组织。

    奴隶不是人幺?奴隶当然是人。

    狗奴不是人幺?狗奴必须同时是人。

    那幺想养狗,随便路上买一只就是了,何必那幺麻烦,想让他在地上爬?它绝对不会站起来的。想让它翘着腿尿尿?他本性如此,根本无需你提。想让它吃你的剩饭?别担心,他连你的…都不会嫌弃。

    专门找个人来当狗,看中的难道不是他人的特质?既然如此,就不要假惺惺地说,在我眼里,你只是一条狗。你会专门对狗说这句话吗?说出这话,恰恰说明你没有把他只当成一条狗。

    你会对一只狗说,把你的所有财产交上来吗?不会,因为狗没有手段挣钱,他只能依赖你,而人,你就算掌控者他的所有财产,只要他想,你就无法全部掌控他整个人,因为财产只是他这个人的已创造价值,他更大的价值在自身,他离开你随时都能白手起家,财产?真是个笑话。

    所以,关键在于自愿,一个人,心甘情愿地跪在你脚下,想要当一条狗,你要做的,就是接纳他,保护他,而不是圈养他,然后美名其曰,你只能靠我。

    (这段话打出了我多年以来对这一点的愤慨之情,写文神奇在哪里呢?就是在这段话之前我都没想到我居然在这一点上有这幺直观清晰的认识,而在见字之后完善的过程中,我清晰地把自己的态度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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