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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玉书却道不必,“书籍我都看过,已算是得了便宜。所以不必再清点,只按着江二姑娘说的二百两来立字据。”
江月不喜那秦氏,对宋玉书感观却还算不错,摇头道:“不必,丁是丁,卯是卯。宋公子不想占我家的便宜,我也是同样的想法。”
江河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开口定论道:“书籍和衣料就按新的算,笔墨那些有使用痕迹的,则按市价的七成算。”
最后一通折算,宋玉书归还的那些东西抵三十两银子,再合计他归还的二十两现银,则还欠一百五十两。
欠条连带着退婚书,双方一并签字画押,这桩亲事最终尘埃落定。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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