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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这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不承认西方所谓的耶和华是上帝。
关于他的全善全能,所谓的需要人类自觉皈依神性,是站不住脚的。犹太人是犹太神的选民,背叛犹太神都遭到惩罚,在犹太神的经书中也明白指出了犹太神对犹太人的失望与愤怒,如果他已料知,或者有能力使人能够无条件的皈依,他也必然不会出现如此举动。类似的毁人杀人,这个耶和华所行甚多,甚至出现人为了保全一座城中的人而与他讨价还价的描写。这都说明,这个神不是什么全善全能。
其实我已经说出了最简单的一个例子,他厌恶其他偶像神灵,然而他始终无法使人不去敬拜,他的能力已经知道了。
如果是信仰问题是无法评论的,任何一教都不需要也不可能否认其他教派,因为各有各的理论体系,信仰从来是站在自己角度的。如果是学术探讨,那是不应该带有个人喜好
现在假设他是全善全能,然后做反驳,那么前提同样也要假设他是上帝,同样也要假设圣经中其他理论的正确。从而再反驳其自相矛盾之处,否则怎么算是公平的态度呢
这个是归谬法
假设耶和华为上帝,以色列经书为耶和华感动宣示,则经书无谬处。
经书所言造人,假设耶和华知人的堕落乃为必然,何必毁人?
经书有所谓亚伯拉汉献子祭神,若耶和华已知亚伯拉汉之忠,何必试探?
所以,经书之谬,则为耶和华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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