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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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退了工头。看着装修好了,但是因为没有点灯黑漆漆的屋子,陆轻萍忍不住又是一声叹息,真是让人发愁,怎么这钱就一直不够用呢,她上哪去将这电的装设费弄到手呢?
作者有话要说:1936年3月4日的《申报》刊载评论说:上海房地产与内地完全不同:内地业主必先有余财,方能置产,遗之子孙,世守其业;上海则完全营业性质,以三四成之垫本,即可购置产业。说的就是按揭购房,不过这种形式的购房只有在上海等少数城市才能实现。包括一度作为国民政府所在地的南京,以及房价、地价不亚于上海的广州,都没有按揭买房的先例(杭州除外)。
关于电的初装费问题并不是我在胡诌,而是金粉世家小说里提到这一节。其中有一章说到这个问题:燕西道:“现在住家没有电灯,是不很方便的。而且电灯的消耗费,和煤油灯相差也无几。”宋世卿笑道:“虽然相差无几,但是那起首一笔装设费就不算了吗?”这说明那个时候,家里要用电和七八十年代我们国家家里装电话一样,是要在付电费的基础上,再付一笔钱的。
傅文佩是专门坑依萍的,比如说依萍挨得那顿打,正是因为那顿打,才让依萍恨上了陆振华,进而产生报复的心理。依萍没从陆振华那里拿到钱,是因为陆振华受了雪姨挑拨,不肯给。但是,如果不是傅文佩总是拿钱去救济李副官一家,依萍和她的生活就不会过得那么困窘,而陆振华也不会觉得她们花钱花的太凶了,所以才被雪姨挑拨,进而不肯给了。也正是因为傅文佩不断地救济李副官一家,所以家里没存下钱来,以至于依萍念大学没钱交学费。依萍去当歌女,一开始已经被傅文佩给拦住了,但是因为傅文佩为了李副官一家,最终卖了她视若性命的虎皮,作为可云闯祸的赔偿金。依萍为了给母亲赎回虎皮,并且帮着母亲,所以才去做了歌女。诸如此类的事情还非常多,但是奇怪的是,最终傅文佩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好母亲,没人去怪她,因为都有人帮她承担的罪责,所以说依萍有这样一位母亲,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第26章
因为工头提醒了陆轻萍关于拉电的装设费问题,陆轻萍这才知道原来这时候拉电还是要钱的。工头给出的装设费数目从两三百到千八百,中间弹性非常大,但是哪怕是两三百,陆轻萍一时半刻也拿不出,这让她很是发愁。
其实,陆轻萍的月收入不算少,在她被圣玛利亚女中正是聘请后,薪水涨到四十五块,再加上她开在西藏路的成衣店和奶茶店的进账,每个月手里能支配的金钱一百多块,但是还是不够花。她所有的钱,除了维持日常生活开销,连同从冷太太那里借来的八千块都让她投到房子上了。本来陆轻萍以为房子装修完就没什么大花钱的地方了,她哪里知道后面竟然还有这么一个花钱大项,不然不拘哪里省一笔,她现在也不会这么为难了。
以陆轻萍店里的收入,如果只是两三百块的装设费,只需要等几个月凑足钱就可以了,但是这只是估计的最低价格,谁知道找电力局拉电的时候对方会不会涨价?再说,店里接下来的收入还不能付装设费,因为整修房子工人的工钱还没有结清,比起前者,显然后者是要排在前面。
而且,陆轻萍一直说要调养身体,就是因为经济紧张,所以至今为止都只是一句空话。搬到新家后,她不想再耽搁,身体调养要拿上日程来了。看病吃药,也是一个“吞金”大项,她的工资未必够花,说不定还要靠店里的收入支援。还有,借冷太太的八千块,虽然冷太太不提,但是也不能不放在心上,不过指望陆轻萍上班的薪水来还债恐怕不成,只怕还要着落到她店里的收入上。
说起陆轻萍的店,又是一把辛酸泪。陆轻萍开在西藏路,名为“beautiful”的成衣店生意虽然并没有像她一开始所想的那么火爆,但是还算不错,只是收入情况却让陆轻萍欲哭无泪。究其原因,实在是苛捐杂税太多。沉重的苛捐杂税拿走了陆轻萍店里的“肉”,以至于陆轻萍沦落到差不多只能喝汤的地步。
陆轻萍的店除了要正常缴纳国税、地方税之外,还要缴纳名目繁多的附加捐税。诸如巡防捐、公益捐、中资捐、串捐、农商特捐、公安特捐、福利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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