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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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色就好了,也省的我们被朋友笑话这么多年。”言下之意反而觉得曼璐走的晚了。
两个小的对曼璐的印象不深,本来想发言的,只是抬头的时候,见一直带着他们,一向笑眯眯的奶奶脸色不好,因此没有跟着两个哥哥后面捣乱,乖乖的埋头吃饭,不发一语。
从顾老太太知道曼璐去做舞女开始,她就把几个孩子笼在身边,尽量避免和曼璐接触,免得被曼璐给带坏了。那个时候两个小的不过三四岁,因为整日被顾老太太带在身边,再加上曼璐晨昏颠倒的“忙碌”生活,所以他俩和曼璐相处的时间根本不多。只是根据顾老太太的描述,知道曼璐是个不知道廉耻的“坏女人”,但是他俩太小,还不太能理解顾老太太的话,只是根据顾老太太的话,知道曼璐是坏女人,所以下意识的避开曼璐。对他俩来说,曼璐不过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所以离不离开,两人无所谓。
都到了这个时候伟民和杰民还说这种话,顾母又气又急,头一次在心里后悔当初他们指责曼璐的时候,没有大加训斥他们,只是这个时候她无暇理会伟民和杰民,擦了擦眼泪,看向阿宝。
说到底顾母不相信曼璐就这么狠心,一点钱没留下,就这么丢下他们一走了之。“阿宝,你在我们家做了这么久,曼璐对你不错,我们也从来没难为过你,你怎么可以把曼璐留下的钱拿走了呢?你若是交出来,我们就不和你计较了,要不然,我们就打电话叫警察,送你去吃官司去。”
难为软弱无能的顾母软硬兼施的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但是阿宝根本不吃她这一套。阿宝这个人,典型的大都会小市民,市侩、小心眼、欺软怕硬、蹬高踩低、偷奸耍猾、爱贪个小便宜什么的,但是并不是坏人,大奸大恶的事情她做不出。在顾家做工的这几年,她一向是用鼻子去打量的顾家这些人的。因为用她自己的话说,不管她做多做少至少是凭着自己的一双手讨生活,不像顾家……
虽然阿宝看不上曼璐从事不正当的行业,但是到底曼璐是发她薪水的老板,而且在顾家作了这么久,对顾家的事情,她也知道了个七七八八。知道曼璐是为了一家子生计,迫不得已作了这一行,因此她在看不起曼璐的同时又同情曼璐的遭遇,但是对顾家这些依靠曼璐作舞女养家的“寄生虫”则嗤之以鼻,是看不上的。
本来阿宝就是曼璐为了门面雇来了的,雇的时候已经讲好,只伺候曼璐以及她的客人,说是那么说,但是到底做事的时候不可能那么严格执行,所以顾家人要是支使她干点什么,阿宝从来都不肯给他们面子,十件事里也不过作上半件,就要抱怨个老半天,闹到曼璐那里要加钱,不然就不肯做,甚至为此和顾家人争吵起来也是有的。时间一长,顾家人知道她的难缠,也就不支使她了。如今被顾母这么冤枉,阿宝哪里肯依。
以前,阿宝和顾家人呛声的时候,她还会被曼璐骂上几句,因为阿宝还想要这份工,所以只能忍下。但是如今曼璐已经丢下顾家人不管,走了,而且工钱也都拿到手里,阿宝哪里还肯给顾母好脸色,听顾母这么一说,立刻嚷道:“我是受了大小姐的托付传话的,至于钱我可是一分都没看到。顾太太,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从前看在大小姐的面子上,我敬你几分。如今竟然污蔑我偷钱,还说要把我送到警局,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可不吃消这个罪名。你可别给我乱扣罪名,我可不是好欺负的!”
“呸!”阿宝恨恨的吐了一口吐沫,说道:“我好心好意的留下来,转告大小姐托付的事,没想到你们不领情还则罢了,竟然还污蔑我偷钱?你们也不想想,就你们这样待大小姐,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小姐怎么会不寒心?还给你们留钱?想的美!就你们这样,大小姐还给你们租房子,要我说,大小姐就是心太好了,才把你们惯成这样,要是我,给你们租房子,不把你们卖了都是好的!我呸,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愿意报警就报警吧,老娘等着你!谁怕谁!”
阿宝大骂了顾母一顿,甩甩手,不理会身后顾母的喊叫,到了楼下拿起她收拾的包袱走了。她不认为顾家会报警,顾母不过是吓吓她而已,但是阿宝可不怕这个。一是因为她没有拿钱,理直气壮,心不亏,自然不害怕。二是因为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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