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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共同账户里的那206美元,由于证据确凿,所以判john付给毕岚103美元。
购物部分,john表示不愿意付900美元给毕岚,所以法庭判决那900美元买到的东西归毕岚所有,同时判john周六早晨7点开门让毕岚来做garagesale。
715美元的诉讼费由john支付。
法官“当”的敲了一记法槌,案子结束,一共花了半个多小时,在小额法庭的案子里算庭审比较长的了。主要是两个当事人都废话特别多,john指责毕岚的老妈动不动就往他们住的房子跑,指手画脚,对什么都要发表意见,简直莫名其妙,毕岚指责john一面不愿看见这位中国准丈母娘出现在自己住处,一面一到周末就想到准丈母娘家蹭饭,一人要吃掉三人份,两人一路说听众一路笑,法警也跟着乱笑。法官不得不几次敲法槌叫两人刹车
两人下庭,地方电台的记者照例上去问两人有什么感想,有什么打算。
毕岚说:“请帮我做一下广告,周六早晨7点起garagesale。”
毕岚扭头对john说:“我看你得赶紧去买张床了,省的过了周六没地方睡觉。”
john想了想:“eily,要么你也别garagesale了,多麻烦,那些东西都卖给我吧。那床,那套餐桌”
毕岚也乐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两人就地开始讨价还价,毕岚的那张床是五年前买房时买的,当时花了1000刀,毕岚要价300刀。john不肯,只愿出200,经过不到五分钟的争执,两人同意250美元成交。然后是餐桌两人一项一项买卖做过去,最后把数目加了加,一共925美元。
john当场开出两张支票,一张是买家具的925美元,一张是法庭判的103美元。毕岚收起支票,两人握手言别。
john给了毕岚一个拥抱:“wearegoodfriendsnow,seeyou。”(我们现在是好朋友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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