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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3)节
    “?”

    “据说老先生年轻的时候在银座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开了一间非常有名的同性恋酒吧,这个酒吧足足火了有二十年,十几年前才开始销声匿迹。”

    “……”我有些愕然,“同性恋酒吧的意思是……”

    老板眨了两下眼睛,算是默认。

    “后来他们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也逐渐融入了这里的生活,老太太断断续续说了她以前的事。原来她年轻的时候家境很好,那个年代还在流行父母决定子女的婚姻,但是她爱上了一个年轻的酒保,于是就离家出走,嫁给了这个酒保。然后有一天,这个酒保决定离开她——这部分她没有多说,也没有人去问——于是她开始一个人独自生活。这个时候她才真正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

    “她为什么不回到父母身边去?”我问。

    老板看着我,似笑非笑,好像在开玩笑,又好像很认真:“如果是你,你会回去吗?”

    我想了想,最后叹了口气:“应该不会……”

    他微微一笑,开始用干布擦那些刚洗完的杯子。

    “所以那位老先生是在结婚之后才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吗?”我又问。

    老板耸肩:“大多数时候,人不是一开始就能认清自己的。”

    我抬了下眉毛,算是认可:“然后呢?”

    “然后就这样过了二十年,”他一边擦杯子,一边轻巧地说,仿佛二十年是二十天一般,“有一天她接到一通老先生年轻时好友打来的电话,告诉她说,老先生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经非常严重了,严重到谁也不记得了。她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医院看他。但是当她走进病房的时候,远远地,老先生抬起头看到她,喊了她的名字。”

    我虽然有点感动,却还是忍不住亏他:“为什么你说得好像你也在现场似的。”

    老板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啦,是因为这段话,这个场景,我已经听老太太说过很多遍了……”

    我诧异:“可是她看上去不像是喜欢跟人家讲自己八卦的人。”

    “她的确不是,”老板眨了眨眼睛,“但是有些人,一旦喝了酒,话就变得多起来。”

    “……”

    老板将用干布擦得发亮的玻璃杯一个个摆到头顶的酒杯架上,然后双手扶着吧台的桌面,看着我:“所以最后,她还是决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或者更准确地说,她决定照顾他的余生。”

    我看着眼前的大排面,不禁唏嘘道:“原来要到了这种时候,这个男人眼里才只有她一个人……”

    老板怔了一下,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小小的佩服;“不愧是作家啊……”

    我苦笑。好像并没有因为他的“赞叹”而觉得高兴。

    窗外的风雪越来越大,老板又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头顶的电视机屏幕,我瞥了一眼,似乎正在播放纪录片,两只松鼠在铺满枯枝的泥土地里抢松果。

    “已经变成暴风雪了啊……”他喃喃道。

    我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在看电视屏幕上方滚动播出的天气警报。

    “这种天气,”我说,“很适合杀人事件的场景。”

    听到我这么说,他终于将视线从电视屏幕转到我身上:“你说你是写爱情小说的?”

    “……嗯。”我用鼻音回答。

    “可是你看上去不像是那种有很多感情经验的人。”他抚着下巴说。

    一瞬间,我有些哭笑不得。原来一个看上去很酷的人,一旦打开话匣子,就会变得收不住。

    “那写散文的人生活就要很松散,诗人就必须时时刻刻活在风花雪月里,推理小说家要天天目睹杀人现场吗?”我反驳道。

    老板想了想,耸肩:“也对。不过我有点怀疑一个没什么感情经验的人写出来的爱情小说到底能不能让人信服。”

    我不想就这个问题跟他继续争执下去,所以怀着一肚子气,开始闷头喝大排面的汤。

    “不过说到推理小说家,”老板说,“角落里那个戴着毛线帽的老伯好像就是写这个的。”

    我放下面碗,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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