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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有诗意。
便是在这里,我又遇到了那一对伴侣,他们似乎是特意到这里——来喂鸽子的。
那位先生仍旧坐着,但坐姿与之前我所见过的又有些不同了,只见他一手搭在长椅上,翘着二郎腿,专心看跟前的人喂鸽子,那股令人瞩目的端重气质顷刻间便没有了,他浑身舒展着,经年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都难以掩盖住的、分明是一流富贵乡里才能养出的骄矜自得。
他微微偏转视线,极快地与我对视了一眼,这感觉异常熟悉,我记得在火车上也是这样类似的场景。
“来。”他招呼着,却不是对我,很快有人丢下鸽子跑到他旁边坐着,恰好背靠着他的手臂,低头将手掌的碎屑拍干净。那位先生抓着他的手看了看,像检查孩子卫生的家长。
“回去吗?”男人问。
“坐一会儿。”那位先生顺势将他的手留在自己的掌心里,如此答道。
男人这时才注意到我,有些疑惑的样子,我硬着头皮走过去:“嗨,我们之前在火车上见过。”
他礼貌性地回了一句:“你好。”
我看了看他的单反,问:“可以借您的相机用一下吗?”我跟学姐见面,并没有把笨重的家伙也随身带出来,“风景挺好的,不过我没有带相机。我还可以给你们拍几张照片。”
他看了身旁那位先生一眼,先生并没有任何表示,他便把自己的单反递给我,微微笑了一下,看样子是比较单纯内向的性子。
“谢谢。”我真心地感谢道。为了表示尊重,我并没有离他们很远,就站在附近调试了一下镜头,然后举起单反问:“我给你们拍些照片好吗?”
男人似乎有些局促,拒绝道:“不用了,我们不喜欢拍照。”
我常常接一些个人写真的活儿,自觉学会了几分摄影师的沟通技巧,笑道:“情侣都爱在教堂拍照,太阳快落山了,这时候拍出来最好看,机会难得。我只是喜欢拍照,照片你们自己留着,我不会要,做个纪念嘛。”我已经架好了姿势。
我不知道是哪一点打动了他,令他的表情有明显的松动,眼神又不自觉地去找那位先生。那位先生笑了笑,搭在他身后的手曲起来捏他的后颈肉,问:“你总看我做什么?”
男人登时羞红了脸,神情柔软又窘迫,我下意识地按下了快门,这种抓到精髓的滋味简直难以言喻地妙。我开始忍不住指挥他们:“那边,可以把整个教堂照进去,去那边吧。”我端着单反往后退,畅快得简直有些不太得体了,但这种冲动并不是随时都有,我忍了忍,最终还是微笑着建议道:“好的,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
我有过无数得意的作品,甚至不乏得奖之作,但这一张照片的确意义不同。可能因为我当时照完之后只是品摩了一眼,便将单反还给了人家,因此记忆深刻的反而不是相片,而是那一瞬间,辉煌与倾颓、光与影交错,温柔地包裹着拥吻的二人,连面目都隐没了,但我总觉得有人落了泪——我不知他们的故事,但岁月自会悲悯有情人。
(此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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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用第一人称写是不是非常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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